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
发表人: 发布于:2016-08-09 16:32
中文名称: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
|
英文名称:Requirements on emergency materials equipment for hazardous chemical enterprises
|
中标分类:C85
|
ICS分类:13.340.01
|
标准分类编号:CN
|
页数:18
|
发布日期:2013-12-17
|
实施日期:2014-11-01
|
作废日期:
|
被替代标准:
|
代替标准:
|
引用标准:GB/T 18664;GB 50313;GBZ 1;AQ/T 6107
|
采用标准:
|
起草单位: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
|
归口单位: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
|
标引依据: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5号
|
补充修订:
|
备注:
|
范围: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原则、总体配备要求、作业场所配备要求、企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要求、其他配备要求和管理维护。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单位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。危险化学品使用、经营、运输和处置废弃单位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,参照本标准执行。
|